补充协议和合同内容不一致时,要根据真实的情况来确定何者为有效。在实际应用中,一般根据以下几个原则来判断:
之一,如果补充协议中的内容和合同中的内容可以同时存在,不会矛盾或冲突,那么二者都有效。例如,在合同中约定了某个产品的价格,而双方后来又达成了另一份补充协议,约定在一段时间内给予更多的折扣,那么这两个约定可以同时存在,没有矛盾或冲突,都有效。
第二,如果补充协议中的内容与合同中的内容有矛盾,但是补充协议包含了“特别约定”或“变更条款”的字眼,那么补充协议的内容有效。因为合同是一份正式的协议,一旦签署就很难修改。未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通常会在合同中注明,如果后续双方需要对某个条款做修改,能够使用书面形式的补充协议。这种情况下,补充协议包含了特别约定或变更条款的文字,就具有更高的法律上的约束力,优先于合同。
第三,如果补充协议中的内容与合同中的内容有矛盾,并且补充协议中没有特别约定或变更条款的字眼,那么以合同为准。因为这样的一种情况下,合同中的内容是最开始双方的共同意愿,补充协议是后来达成的协议,不能取代合同的地位。如果补充协议的内容与合同相矛盾,那么补充协议的相关条款无效,以合同为准。
总之,补充协议和合同怎么样才能解决冲突,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双方应该要依据情况灵活处理,保证协议的顺畅执行。同时,为了尽最大可能避免出现冲突,我们在签署合同和补充协议之前一定要认真审,尽量防止矛盾和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