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活跃保险展开市本级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作业,保证退休人员享用优质的体检服务,市社保中心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展开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协议办理医疗机构请求选定作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0年度协议办理医疗机构请求时刻为:2019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今后新增协议办理医疗机构请求时刻为每年11月份。
宿迁市社会保险基金办理中心社会化办理服务科610房间(市便民方舟一号楼洪泽湖路891号)
契合以下条件的医疗机构能够向市社会保险基金办理中心请求成为协议办理医疗机构:
(一)契合卫健行政主任部分规则的执业规范,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或独立的专门从事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实践展开健康体检事务一年以上;
(二)具有相对独立的健康体检场所及候检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三)有满意健康体检需求的执业医生和其它卫生技术人员,装备健康体检专(兼)职办理人员;
(四)具有契合展开健康体检要求的仪器设备;装备运用健康体检办理信息系统,为健康体检人员树立电子健康档案;
(五)恪守国家相关法令、法规及政策规则,近一年内未受到相关行政主任部分的行政处理。
契合前述条件、并自愿承当市本级退休人员健康体检服务的医疗机构应提交以下资料:
(八)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清单(含设备称号、类型、功能、运用年数的约束、保护状况、价格等);
(一)查验审阅。市社会保险基金办理中心依据请求状况做查验审阅,经中心主任办公会研讨确认协议办理医疗机构。
(二)公示公告。拟确认为协议办理医疗机构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作业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认为体检作业协议办理医疗机构,一起向社会公告。
(三)签署协议。市社会保险基金办理中心与协议办理医疗机构按年签定服务协议。
市社会保险基金办理中心在体检周期内对各协议办理医疗机构实行《服务协议》质量进行查核办理。当年度查核合格的协议办理医疗机构可持续签定下一年度体检服务协议;当年度查核不合格或自动请求退出的医疗机构资历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