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综合施策提升全民健康水平工作方案(2023—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浙江省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的实施建议》《健康丽水2030行动纲要》等精神,快速推进丽水市域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综合施策提升全民健康水平,提高我市人均预期寿命,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明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以“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创新驱动”为抓手,聚焦影响群众健康的危险因素和重大疾病,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工作体系,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2025年,我市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8岁,力争2027年达到全省中等水准,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同比例提高。
坚持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发展趋势,在高水平发展前提下,实现全市生产总值(GDP)和ECO生产总值(GEP)“两个较快增长”。到2027年,人均GDP达到10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8.5%左右,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非流动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8.5%以上。加快打造人才集聚洼地,到2025年吸引5万名以上外地创业创新人才入驻。深化户籍制度和新型居住证制度改革,全方面提高我市户籍人口特别是青年户籍人口数。
1.建立伤害综合治理体系。将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生产安全、校园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纳入“平安丽水”建设。建立健全伤害评估考核和定期通报会商机制。从改善环境、完善设施、强化执法、促进行为改变及加强急救等全方位施策,最大限度减少伤害发生。
2.预防跌落伤害发生。加强建筑物护栏、楼梯、窗户和阳台、灯光照明等社会工程建设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机制。到2027年,全市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不少于27人。加快适老化改造,强化知识技能宣教,减少跌落发生。
3.预防交通事故发生。深入实施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交通安全应急保障,减少交通伤害事件发生。加强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教育,严格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提高车辆安全技术标准,严厉整治道路交互与通行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力争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万车死亡率三项指标逐年下降。
4.预防溺水事件发生。加强江、河、湖泊、池塘、沟渠、蓄水池、水井等溺水多发地点环境危险因素治理。在水库、水利沟渠、水塘及浴场、潜水点等增设警示标志。推动溺水安全管理与河长(湖长)制结合,加强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巡查,强化预判预警,堵塞管理漏洞,溺水死亡人数逐年下降。
5.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教育培训。推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融合,逐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完善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加强召回管理,减少消费品安全伤害。全方面提升自然灾害监测预防、应急物资保障等能力,各类事故死亡人数逐年降低。到2025年,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27人/亿元以下,并持续巩固。
6.防范未成年人伤害。加强监护人及未成年人安全意识和心肺复苏技能教育。大力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提高中小学生防溺水技能和救护能力。强化监护人职责,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防护能力,预防意外伤害发生,降低非正常死亡人数。全市中小学生伤害死亡率在2022年基础上每年降低5%以上。
1.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深入实施“健康60”行动和“丽健”品牌建设,推进合理膳食、“三减三健”、心理健康促进等专项行动。加强毒蘑菇等本土易发食源性疾病防范宣教,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到2027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42%以上。开展控烟行动,大力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强化戒烟服务。加强“治未病”理念宣传,推进中医养生健康生活方式,让中医药健康文化惠泽群众。
2.提升全民体质健康。普及运动促进健康知识,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2027年达47%以上。深化体卫融合,探索将体质测试纳入居民健康体检,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95%以上。大力推行行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工间操制度。优化健身场地及设施配备,到2025年,实现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全覆盖,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力争到2027年达3.2平方米。
3.改善优生优育服务。加强婚前保健,推进“婚育一站式”服务,到2027年婚前医学检查人群覆盖率不低于90%。加强出生缺陷三级防控,逐步拓展孕期筛查项目,加强产前筛查和诊断,做好生命早期1000天(怀孕至儿童2岁)的健康干预管理。到2027年产前筛查率不低于90%或达全省中等水准以上。加强婴幼儿养育安全防护教育,减少意外死亡,降低足月新生儿窒息发生率。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提高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到2025年我市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保持3‰、5‰和7/10万以下,并持续巩固。
4.促进老年人健康。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到2025年,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设置率达100%。加强老年康复中心、老年病医院及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接续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加强老年人重点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管理,到2027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67%以上。实施老年人失能预防与干预、心理关爱、口腔健康、营养改善和痴呆防治等行动。持续推进老年人流感、23价肺炎疫苗免费接种,筑牢免疫屏障。
5.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提高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重大慢性病综合防治能力,强化预防、早期筛查和综合干预,推动防、治、康、管整体融合发展。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提高35岁以上居民年度血脂检测率。2027年,40岁以上居民肺功能检测率达25%以上。依托全市血脂异常人群健康管理试点,推进“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共管”。到2027年,我市高血压、Ⅱ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达到75%以上,脑血管死亡率降至全省中等水准以下。
6.强化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快速推进心理健康促进中心建设,加强“浙里心晴”“阳光丽心”等心理援助热线宣传,为公众提供公益服务。强化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心理疾病的早期筛查、识别和干预。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预防和减少肇事肇祸案件发生。到2027年,公众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全市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35%以上;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0%以上,规律服药率达90%以上,体检率达85%以上。
7.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水平,慢慢地加强医保政策供给,持续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深化浙丽保、长期护理保险等医疗保险改革,“浙丽保”参保率持续巩固在90%以上。着力解决健康保障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加大城镇和乡村居民慢性病保障,加大城乡低保人群、特困人群、残疾人的医疗救助。全市基本医保户籍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
8.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强化市级医院区域引领作用,大力推进高水平县级强院建设,加大县级龙头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力度,加强五大救治中心建设,提升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到2025年每个县(市)至少1家医院主要技术和服务能力达到三级医院水平,全市创成2家三乙医院,市级医院国考成绩稳定在A以上。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及中医药传承创新,推进中西医结合康复医学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充分的利用信息化技术,做好远程医疗服务。
9.加强应急救护工作。快速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促进城乡院前医疗急救一体化发展,城区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少于11分钟,乡村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少于14分钟。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到2025年,实现县(市)综合医院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提高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仪(AED)配置水平,提升公众急救技能,公众急救知识和技能普及率2027年达45%。
1.全力保护生态环境。实施蓝天碧水净土工程,以“无废城市”创建为抓手,推动实施塑料污染治理三年行动,完善环境监视测定预警体系,构建循环高效、实时监测、全方面覆盖的资源环境设施网,全域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空气无异味。到2027年,我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21微克/立方米以下,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保持全省第一,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7%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
2.强化饮用水安全保障。以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为主导方向,持续推进城市自来水厂、乡镇规模化水厂向周边农村地区供水。深入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计划,推进联村、单村工程管网延伸和更新改造,提高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实现城镇和乡村居民饮用水“同质同服务”。到2027年,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提高至76%以上,城市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和乡镇中心供水工程(站)信息化设施配套率达100%,城市公共供水水质达标率保持99%以上,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达94%以上。
3.强化食品安全保障。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和信息化追溯体系运行进一步规范。加强食用农产品生产源头监管,扎实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全方面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深入实施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推进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工程。加强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环节监管,风险隐患得到一定效果治理。到2027年,食品抽检监测覆盖率达到8批次/千人,主要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污染物监测样本量每年1件/千人以上。
1.促进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多部门定期会商和数据共享机制,建立正常死亡人口信息库、非正常死亡人口信息库和死者火化信息库,推进卫健、公安、民政等部门人口出生、死亡等信息实时共享和月度常态化比对校验,确保各方信息一致、准确、完整。
2.完善人口信息登记管理。优化死因监测系统,规范开展死因监测,按规定出具死亡证明。加强人口变动调查、户籍人口登记和校核清理,优化出生人口户籍登记、户籍迁入、死亡人口户籍注销时限,确保户籍人口、出生人口数据准确无误。按时提供市、县年度户籍人口百岁表及出生申报人口数,协同卫健部门科学测算人均预期寿命指标。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格外的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协作机制,制定具体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打造有利于健康的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和生活方式,提升全民健康水平。
(二)强化宣传引导。鼓励各个地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科普知识,形成全社会共同践行健康生活方式的氛围,不断的提高个人健康意识和行为能力,引导广大群众主动落实健康主体责任。
(三)强化监测评估。探索建立人均预期寿命监测评估机制,对方案实施进行年度监测和中期、末期评估。建立工作进展通报制度,定期开展部门联动或行业系统专项检查,及时有效地发现和统筹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1.《丽水市综合施策提升全民健康水平工作方案(2023—2027年)》重点指标体系
2.《丽水市综合施策提升全民健康水平工作方案(2023—2027年)》任务清单
1.到2027年,人均GDP达到10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8.5%左右,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
2.到2027年,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非流动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8.5%以上。
3.加快打造人才集聚洼地,到2025年吸引5万名以上外地创业创新人才入驻。
4.深化户籍制度和新型居住证制度改革,全方面提高我市户籍人口特别是青年户籍人口数。
将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生产安全、校园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纳入“平安丽水”建设。建立健全伤害评估考核和定期通报会商机制。
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加快适老化改造,强化知识技能宣教,减少跌落发生。到2027年,全市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不少于27人。
加强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教育,严厉整治道路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力争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万车死亡率三项指标逐年下降。
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综合执法局
加强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巡查,强化预判预警,堵塞管理漏洞,溺水死亡人数逐年下降。
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
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教育培训,各类事故死亡人数逐年降低。到2025年,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27人/亿元以下,并持续巩固。
强化监护人职责,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防护能力,预防意外伤害发生,降低非正常死亡人数。全市中小学生伤害死亡率在2022年基础上每年降低5%以上。
深入实施“健康60”行动和“丽健”品牌建设,推进合理膳食、“三减三健”、心理健康促进等专项行动,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027年达42%以上。
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体育发展中心、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2.探索将体质测试纳入居民健康体检,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2027年达95%以上。
3.优化健身场地及设施配备,到2025年,实现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全覆盖,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
3.到2025年,我市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保持3‰、5‰和7/10万以下,并持续巩固。
2.加强老年康复中心、老年病医院及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接续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3.到2027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67%以上。
2.推进“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共管”,到2027年,我市高血压、Ⅱ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达到75%以上,脑血管死亡率降至全省中等水准以下。
到2027年,公众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全市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35%以上;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0%以上,规律服药率达90%以上,体检率达85%以上。
市卫生健康委*、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1.到2025年每个县(市)至少1家医院主要技术和服务能力达到三级医院水平,全市创成2家三乙医院。
1.促进城乡院前医疗急救一体化发展,城区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少于11分钟,乡村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少于14分钟。
2.2025年,实现县(市)综合医院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全部通过国家认证。
全市“浙丽保”参保率持续巩固在90%以上。全市基本医保户籍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
到2027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21微克/立方米以下,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保持全省第一,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7%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
到2027年,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提高至76%以上,城市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和乡镇中心供水工程(站)信息化设施配套率达100%,城市公共供水水质达标率保持99%以上,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达94%以上。
到2027年,食品抽检监测覆盖率达到8批次/千人,主要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污染物监测样本量每年1件/千人以上。
1.完善多部门定期会商和数据共享机制,建立正常死亡人口信息库、非正常死亡人口信息库和死者火化信息库。
2.推进卫健、公安、民政等部门人口死亡信息实时共享和月度常态化比对校验,确保各方信息一致。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综合施策提升全民健康水平工作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