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疫情高峰,海南省坚持“保健康、防重症、降死亡”的总要求,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坚决打好“基层阻击战”“重点人群保卫战”,着力做好基层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海南省对重点人群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并开展血氧监测和氧疗服务。按照全省新冠重点人群调查和服务实施方案,完成全省105.57万名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健康调查工作,全部签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由家庭医生团队牵头全方面实施分类分级健康服务,累计提供健康管理服务92.71万人次。明确要求为重点人员提供血氧监测和氧疗服务。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少数的可穿戴健康监测设备、指夹式脉搏血氧仪等有关血氧监测设备,要求乡镇卫生院规范设置氧疗服务区域,对符合居家的利用可穿戴健康监测设备、指夹式脉搏血仪等设备开展居家血氧监测,在乡镇卫生院为有必要的人员提供血氧监测和氧疗服务。
2022年12月19日,省卫健委印发《关于开展新冠重点人群“降红”“降黄”行动的通知》正式部署,对全省未感染新冠病毒且具备条件的新冠重点人群开展“降红”(重点人群)“降黄”(次重点人群)专项行动。截至1月8日,累计“降红”人数为25326人,占符合“降红”条件人数的44.76%,累计“降黄”人数为24416人,占符合“降黄”条件人数的58.84%。通过行动,大幅度的降低了重症率、病死率。
海南省对全省家庭全方面开展“关爱行动”。印发《关于组织并且开展重点人群“关爱行动”的通知》,要求2023年3月底前对全省城乡新冠重点人群开展“关爱行动”,免费发放解热镇痛药,感冒类中药等物品。截至1月8日,全省新冠重点人群已发放“健康爱心包”633170人份。2023年1月5日,将“关爱行动”扩大到农村地区全部家庭,要求1月9日前为农村地区每户发放一份“健康爱心包”,最重要的包含6粒/袋退烧药物、6个抗原检测试剂及其使用说明、10个医用外科口罩和1本健康宣传手册。
海南省要求乡镇卫生院全部开设发热诊室,按照1.5间/万服务人口开设诊间,对外公布联系电线小时接诊。目前开设发热诊室358家(扩容约2倍),开设诊间1151间(扩容约3倍)。同时,按照0.5-1间/万服务人口做好普通门诊24小时内随时转化为发热诊室的相关准备工作。二是印发《关于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开放接诊发热患者的通知》,允许具备条件的村卫生室接诊发热患者,并明确基础设施、人员配备和服务流程等要求。自12月31日以来对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农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开展接诊发热病人进行监测,累计接诊发热病人占比近80%,有效缓解了上级医院发热门诊的压力。
海南省要求乡镇卫生院(20个指夹式脉搏血氧仪、1套氧疗设备、2台便携式肺功能仪)、村卫生室(按照不少于非流动人口1%的指夹式脉搏血氧仪、2支红外线体温计或额温枪)配备相关设备。截至1月8日,乡镇卫生院已配备便携式肺功能仪219台、氧疗设备1181台、指夹式脉搏血氧仪6580个;村卫生室已配备指夹式脉搏血氧仪19079个,红外线支,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设备基本达到配备要求。
省级组建成立健康管理及社区防控专家组,组织专家先后制定了《新冠重点人群“降红”“降黄”行动专业保障方案(试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诊新冠患者和居家治疗新冠患者转诊指征》《关于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书写发热患者病历的通知》《关于为重点人员提供血氧监测和氧疗服务的通知》等专业方面技术保障规范,并组织摄制了《发热门诊设置和临床处置》《基层医疗机构如何管理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等10余门课程免费提供给全省20327名基层医务人员进行线上学习。组织并且开展《重点人群健康调查》《新冠病毒感染居家治疗人员管理服务》《新冠重点人群“降红”“降黄”行动》等3期专题视频培训班,累计线万人次。
要求2023年1月2日至2023年1月20日,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体人员一定在岗坚守,积极投身基层疫情防控工作,印发《海南农村疫情防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十项任务清单》,明确农村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团队要做好健康教育、健康监测、家签服务、协助转诊、疫苗接种、用药指导等10方面服务工作。
原标题:《海南多举措应对疫情高峰,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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