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贵港市财政局 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5-01-11 04:08:20 作者: 华体会体育官网

  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贵港市财政局 贵港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

  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贵港市财政局 贵港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

  2024-11-14 09:00 来源: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贵港市财政局 贵港市中医药管理局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中医药局、自治区疾控局《关于做好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桂卫基层发〔2024〕6号)要求,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相关重点任务和我市真实的情况,现就做好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按照国家下发的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区域绩效目标及自治区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了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目标任务(附件1)、各县(市、区)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任务(附件2)、慢阻肺病患者健康服务任务(附件3)。各县(市、区)要对照目标任务,科学分解下达绩效目标,并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基层发〔2021〕12号)要求,科学规范设置评价指标,继续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监控、自评和评价工作,充分的发挥绩效评价结果的导向作用,加大奖惩力度。2024年各县(市、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落实情况及乡村医生补助落实情况、各项目绩效任务完成情况、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质量和效果、电子健康档案利用效率和质量、项目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等继续作为年度绩效评价体系的重要指标。各县(市、区)要统筹把握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和经费执行进度,建立目标逐级分解机制,压实责任,强化举措,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顺利完成。

  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94元,9元统筹用于新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85元用于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等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新增经费和2020—2023年累计增加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经费,继续统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等服务规范提质扩面,优化服务内容。要继续扩大老年人,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受益人群覆盖面;强化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服务,落实儿童眼保健、发育评估和科学育儿指导;做实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服务,做好患者的规范随访服务;统筹疫情防控和呼吸道疾病防治有关工作,强化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处理,开展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健康服务,做好优化生育政策相关服务内容等。

  转移支付资金按照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支付给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其中,拨付给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转移支付资金,由其作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统筹用于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不得用于基本建设、甲类、乙类医疗设施等大型设备购置;拨付给其他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的转移支付资金,用于相关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支出,包括需方补助、开展随访管理以及相关工作所需经费,不得用于基本建设、甲类、乙类等大型设备购置。

  扎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现有项目。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日常管理,充分的发挥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专业机构作用,加强人员培训及对承担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的督促和指导,重点抓好健康教育和健康素养促进,强化“一老一小”、孕产妇、慢性病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努力提升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要组织核查、梳理并及时来更新本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特别是对已死亡、户籍外迁的居民要及时注销其档案记录信息,对重复建档的居民信息要及时整合,实施动态、规范管理,加快向居民开放个人电子健康档案。各县(市、区)要持续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广泛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多种途径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影响力,调动群众接受服务的积极性。

  1.启动实施“体重管理年”活动。按照《“体重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科学普及和宣传倡导,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将合理膳食、均衡营养、适量运动等作为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城镇和乡村居民加强自我体重管理。在对0~6岁儿童、孕产妇、65岁及以上老年人以及高血压、2型糖尿病、慢阻肺病等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服务中,发现超重、肥胖的,要加强个性化咨询、指导和干预服务。

  2.新增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以下简称慢阻肺病)患者健康服务。按照《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健康服务规范(试行)》要求,对明确为慢阻肺病的患者,规范提供健康服务,并将其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慢阻肺病患者健康服务相关联的内容已纳入2024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大纲,相关视频课程已上传继续医学教育网(https://.org.cn/),各县(市、区)要及时组织基层医务人员结合业务需要登录学习,积极开展慢阻肺病健康服务。

  3.对慢性病患者和老年人提供精细化健康服务。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2型糖尿病、慢阻肺病等慢性病患者要根据健康情况、患病情况等提供分类分级健康服务。鼓励各个地区通过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等方式,丰富老年人健康体检项目,对次均费用较高检查项目可实施2至3年或按周期检查一次。推进开展老年人认知功能初筛服务,对患多种慢性病的患者提供多病共防共管服务。对体检中发现体重异常或有其他基础疾病的老年人,适当增加联系频次,每年不少于2次。对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病情不稳定及有严重并发症的,视情增加随访频次,每年不少于2次。重点了解疾病控制情况,指导用药,提供有明确的目的性膳食和运动干预建议,必要时指导转诊等。

  4.加强居民电子化健康档案的规范管理。各县(市、区)要落实《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首页基本内容(试行)》,加强和完善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相互连通和共享,加大数据日常自动校验、核对力度,支撑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安全有序向本人开放,2024年,以县(市、区)为单位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向本人开放占比不低于40%。

  各县(市、区)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财社〔2023〕74号)以及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要求,及时足额落实财政补助经费,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要保障非户籍非流动人口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权益。财政部门要加快资金审核,及时下达用款计划和办理资金支付,减少资金滞留时间,不得以库款不足为由拒绝受理符合支付条件的项目用款申请。对于分配到乡村两级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要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和补助资金拨付工作的通知》(桂卫基层发〔2023〕1号)要求,明确乡村两级分工,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并结合任务完成情况,根据绩效评价后的服务数量和质量,按月或按季度及时拨付相应经费,切实落实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将重点结合资金支出进度、乡村医生补助落实情况做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