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看懂!大连市14家医院慢病检诊流程指南!

来源:华体会体育官网    发布时间:2024-06-15 22:26:41

  2017年度职工医疗保险慢性病新增人员检诊认定将于2016年10月12日结束,小编提醒,符合慢病条件的患者,对照好病种、居住的街道所对应的医院做检诊。

  慢性病门诊补助的对象是参加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灵活就业的个体参保人)。不包括没有退休金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大学生、低保人员等城镇居民参保人和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

  慢性病门诊补助设起付标准,也就是自付“门槛费”,为300元,超过起付标准后每消费100元政府救助85%,自己负担15%。也就是说,享受慢性病补助患者不论在医院还是药房,需要先花自己的钱,花够300元后慢病补助才能真正开始启动。此外,慢病补助基金年度内必须消费完,不跨年度累计。

  慢性病补助按病种设年度最高补助限额。认定合格两个及两个以上病种,年度最高补助限额以限额高的病种为基数,增加500元。如某参保人员同时认定合格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三种疾病,可享有的慢性病最高补助额为3000元 +500元 = 3500元 。

  慢性病认定合格后,你要自己选择定点就医单位,按上图病种要求可以定点一个医疗机构或一个药房,只能选择一个定点单位。如果认定合格两个及两个以上病种,按病种要求可以定点一个医疗机构和一个药房。如某参保人员同时认定合格高血压、甲亢,就可以定点一个医疗机构和一个药房。

  1.慢性病补助患者在门诊发生的医疗费(包括药费、检查费和治疗费)必须与认定的病种相关,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或《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才能够轻松的享受慢病补助。

  2.享受慢性病补助人员在门诊须持IC卡和慢性病诊疗本就医,发生的费用属于自身个人应承担的个人负担部分,由本人与定点单位结算;属于医保支付的,由医保中心与慢性病定点单位结算。

  3.享受慢性病补助的患者须自觉遵守慢性病补助的规定,不得冒名顶替使用门诊慢性病补助费用,否则取消其门诊慢性病补助资格。

  4.参保人遇到因慢性病住院治疗期间(包括建立家庭病床期间)发生的门诊慢性病费用的情况,统筹基金不予补助。结算年度内,因补助病种办理家庭病床治疗1次的,门诊慢性病补助统筹基金最高补助限额减半;办理2次(含2次)以上的,本年度不再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补助待遇核减在次年进行。

  慢病检诊和平时门诊就医流程不一样,有的医院还设有专门的场地和诊室。因此,今天,小编将大连市14家医院慢病检诊流程用图清晰地给大家展示出来,再也用不着担心找不到地儿了!